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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4浏览次数:966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计划项目的通知

闽科计〔20152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组织2015年度畲族民族乡科技扶贫等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申报,现予发布指南,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不含计划单列市企事业单位)。

(二)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

(四)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五)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的相关申报指南。因未按要求申报,形式审查将不予通过。

二、申报、推荐时间安排表

序号

计划名称

项目

申报截止

时间

推荐起止

时间

纸质材料受理处室及时间

1

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畲族民族乡科技扶贫项目

2015710

2015711

日至830日(系统关闭)

农业处

2015711

日至830

2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资助项目

3

远洋渔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4

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项目

2015730

2015731

日至831日(系统关闭)

高新处(创业服务中心)

2015731

日至93

5

福建省天然免疫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2015710

2015711

日至830日(系统关闭)

基础处

2015711

日至830

6

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新能源汽车研发后补助项目

2015720

2015721

日至830日(系统关闭)

高新处

2015721

日至830

7

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

由政策处另行通知

由政策处另行通知

由政策处另行通知

(一)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在推荐起止时间内,主管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还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二)主管部门通过“省级项目推荐模块”办理内部审核流程后,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在项目申请书上签注意见在线推荐,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15年度畲族民族乡科技扶贫项目定向申报指南

2.2015年度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资助项目定向申报指南

3.2015年度远洋渔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定向申报指南

4.2015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5.2015年度福建省天然免疫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定向申报指南

6.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研发后补助项目定向申报指南

7.2015年度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5615


附件1

2015年度畲族民族乡科技扶贫项目定向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为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227号)》精神,落实我厅第四轮(20122015年)对口福安市坂中畲族乡帮扶工作,组织申报2015民族乡科技扶贫项目(详见下表)。

业务处及指南代码

计划名称

帮扶项目建议名称

申报单位

农业处

2015N0102

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福安坂中畲族文化资源保护与农业特色产业开发

福建省科技厅农牧业科研中试中心、福安坂中畲族乡政府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经费为100万元。

(二)项目研发起止时间为:201571日至2018630日。

三、申报程序

我厅农业处已于20154月前通知有关单位准备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对应指南代码及项目申请书─在线填报《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引导性项目)》─上传附件(合作协议书等)。

推荐单位负责归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查推荐后,项目申报单位将申请书一式1份,寄(送)达我厅农业处。

联系人:卓克英罗铭

联系电话:0591-8788238087882948


附件2

2015年度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资助项目定向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为加强我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提升其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与管理水平,为推进福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技示范,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闽科农〔201345号)精神,对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给予科技创新平台资助项目支持(详见下表)。

业务处及指南代码

计划名称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农业处

2015N2101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宁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现代渔业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宁德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资助额度为300万元,经费用于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科技项目。

(二)项目起止时间201571日—2018630日。申报单位将园区建设规划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系统。

三、申报程序

我厅农业处已于20154月前通知有关单位准备项目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对应指南代码及项目申请书─填报《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申请书》─上传附件(园区建设规划等)。

推荐单位通过省级项目推荐模块进行内部审核,并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推荐函及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寄(送)达省科技厅农业处。

联系人:李坚义联系电话:0591-87881299


附件3

2015年度远洋渔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定向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为促进我省远洋渔业发展,提升其科技创新能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36号)精神,对我省远洋渔业支撑平台的建设给予项目支持(详见下表)。

业务处及指南代码

计划名称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农业处

2015N2101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福建省远洋渔业资源调查与信息技术服务重大研发平台

牵头单位: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合作单位:中菲(福建)水产集团;厦门精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资助额度为300万元,经费用于平台建设。

(二)项目起止时间201571日—2018630日。

三、申报程序

我厅农业处已于2015420日前通知有关单位准备项目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对应指南代码及项目申请书─填报《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申请书》─上传附件。

推荐单位通过省级项目推荐模块进行内部审核,并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推荐函及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寄(送)达省科技厅农业处。

联系人:林苏榕联系电话:0591-87882948


附件4

2015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2198号),根据《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办法》(闽科计〔201422号),组织2015年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推动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提升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不含计划单列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开展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工作,并按照《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修订)》(闽科高20138号)文件备案的孵化机构。

(二)项目名称应采用规范格式“******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

(三)申报项目应提交设区市政府(或科技局)或省直部门已补助(或承诺补助)40%以上新增孵化用房补助的证明文件(扫描上传到项目管理系统)。

(四)申报单位提供的有关申请、证明材料应真实可靠。经核实,如属弄虚作假的,追回补助经费,并视情况进行必要的处置,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获得补助的孵化器纳入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体系,并参加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

三、申报程序

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5615日至7 30日(申报截止,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推荐时间为731日至831日(系统关闭)。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对应指南代码和申请书─填报《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申请书》─上传附件。

设区市科技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在“省级项目推荐模块”办理内部审核流程,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后,在线提交设区市政府(或科技局)或省直部门已补助(或承诺补助)40%以上新增孵化用房补助的证明文件(同时扫描上传到项目管理系统),并推荐项目。通过推荐单位审查的项目,由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申请书》一式2份,逐级签章。推荐单位将项目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各一式2份寄送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汇总表和申报代码表

申报汇总表(格式)

推荐部门(盖章):

序号

受理号

项目名称

孵化机构

(申报单位)

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

新增孵化用房面积(平方米)

申请省级经费资助

(万元)





























(备注:项目名称应采用规范格式“***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

  

填报日期: 年月 日

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计划类别

重点领域

优先主题

代码

高新处

科技创新平台

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计划项目

孵化用房补助

2015H80101


五、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省科技厅将按照《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办法》规定进行审查核实并会同省财政厅下达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通知。

福建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旭

地址:福州市工业路611号高新技术创业园主楼906

电话:0591-87645581 87645522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

联系人:肖雪

话:0591-87881523

附件5

2015年度福建省天然免疫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定向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任务部署(收文编号:2014S3024),支持福建师范大学开展生物医学技术研究,组织申报2015年重点实验室建设定向申报项目(详见下表)。

业务处及指南代码

计划名称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基础处

2015J1101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福建省天然免疫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建设

福建师范大学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资助额度为600万元,经费用于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二)项目起止时间201571日—2018630日。

三、申报程序

我厅基础处已于20151月前通知有关单位准备项目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对应指南代码及项目申请书─填报《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申请书》─上传附件。

推荐单位通过省级项目推荐模块进行内部审核,并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推荐函及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寄(送)达省科技厅基础处。

联系人:杨萍联系电话:0591-87869308



附件6

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研发后补助项目定向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开拓金龙汽车市场七条措施的通知》、《关于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微车产品拓展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组织2015新能源汽车研发后补助项目的定向申报工作,支持我省新能源汽车和龙头企业发展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单位为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应采用规范格式“******等新产品研发”。

(三)申报单位提供的有关申请、证明材料应真实可靠。经核实,如属弄虚作假的,追回补助经费。

三、申报程序

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5615日至7 20日(申报截止,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推荐时间为721日至830日(系统关闭)。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对应指南代码和申请书─填报《福建省新能源汽车研发后补助项目申请书》─上传附件。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省级项目推荐模块”办理内部审核流程,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后在线推荐项目。通过推荐单位审查的项目,由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申请书》并逐级签章。推荐单位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1份寄送高新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代码表及联系方式


业务处室

计划类别

重点领域

优先主题

代码

高新处

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计划项目

新能源汽车研发后补助

2015H1101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

联系人:马菁

话:0591-87881523

附件7

2015年度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方向

根据《福建省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办法(暂行)》,组织申报2015年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对象是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创新型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闽科政〔20154号)规定的程序确定的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具体名单由政策处另行通知

(二)企业申报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设区市科技局为推荐单位。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申报,并对其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后推荐。

(三)企业自2012年以来必须取得以下一项成果(同期取得多项成果的,选其中对本企业发展影响最大的一项成果申报;不资助已申报并获得补助的创新成果项目):

1.省级三等奖以上科技成果,包括国家、省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

2.自主知识产权,包括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新药证书、临床批件、三类新型医疗器械注册证、农药或兽药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以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至少4项以上);

3.国家重点新产品和列入我省的首台套产品;

4.主持或参与制定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或主持制定的省级技术标准;

5.自建或共建的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和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

(四)创新成果证明材料是指申报后补助项目的创新成果的印发文件、奖状(牌)、证书等。网上申报要求提供相关原件的扫描件,申请书中应附上相应的复印件。经审核合格的创新成果予以补助。

三、申报程序及项目申报代码表

本批项目网上申报和推荐具体时间由政策处根据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组织评价进度情况,另行通知

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在线填报《福建省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申请书》─上传附件(创新成果证明材料等)。设区市科技局在“省级项目推荐模块”办理内部审核流程,并在线推荐项目。

项目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计划类别

重点领域

优先主题

代码

政策处

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

2015R2101


省科技厅政策处(福州北环西路108号科技大厦)

联系人:赵中川电话:059187863498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5615日印发



常用链接

0591-22868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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