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各年级:
为了做好我院2014-2015学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师委研〔2015〕27号)和《福建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闽师研〔2012〕49号)精神,现将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2013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评定名额和等级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分3个等级。根据学校分配给我院的指标:一等奖学金1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二等奖学金1名,各奖励人民币700元;三等奖学金2名,各奖励人民币300元。
三、评定条件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如下: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品德优良,诚信守法,维护稳定,爱国爱校。
(二)学习勤奋,基础扎实,学风端正,成绩优良。当学年每门课程考试成绩均不低于80分或达到良好。
(三)科研能力突出,学术行为端正,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学术学位研究生当学年需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学术刊物或出版社出版的论文集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其它突出的科研成果。
(四)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公益和文体活动,在文明学校建设中表现突出,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使用语言文字。
(六)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一等奖学金评定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当学年在大学学报或一般国家核心刊物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二)当学年考试成绩居同年级同专业的前五名。
四、评定时间界定
2013级学术型学生奖学金的评审计分时间界定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
五、评定办法
参评科研成果须提供原件;被各收录系统收录的专业学术论文,均以信息检索情报部门提供的证明为准;科研成果复印件须导师签字确认;科技创新竞赛获奖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学生干部须提供学院或学校职能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各类荣誉须提供证书原件。
1、参评的科研成果、各类竞赛成果、学业成绩、学生干部任职及各类获奖荣誉均须在参评时间区间取得,科研成果、科技创新竞赛成果原则上必须以福建师范大学或者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2、参评科研成果须是专业学术成果;参评科研成果被各系统收录的须为正式发表的专业学术成果;参评科研成果须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发表并见刊:中文期刊需要纸质见刊或者截止日期当月的出版证明;外文论文应以网上已出版为准(标准是DOI号日期,最迟是当年的学院规定的截止日期)。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须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其他途径发表的科研成果,根据录用单位级别对照认定,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3、参评论文、专利以及其它科研成果要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如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而第一作者为导师或者本校老师的,该研究生可以当作第一作者计分。
4、凡已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人均撰写字数在2万字以上,可折算1篇在具有研究生教育资格的大学学报或一般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凡已正式出版的编著(含教材)或译著(译文),人均撰写字数在3万字以上,可折算1篇在省级学术刊物或出版社出版的论文集论文。
5、各类竞赛成果、学生干部和各类获奖荣誉的有效性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相同或相近内容成果不重复计分,学生干部和各类获奖荣誉等取最高项计分,不累加。学生干部任职须满一年。
6、按《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计分办法》(附件1)进行评审计分。评审时综合考虑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实践服务等实际情况,择优评选。
7、若总分相同时,则首先考虑各学位点平衡,其次按论文影响因子、发明专利授权的数量等依次排名。
六、评定程序
(一)符合条件研究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定名额和条件,推荐评定人选,组织填报有关材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三)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学校将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
七、评定时间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对象须如实填写《福建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表》一式2份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材料收集表格(电子版)。符合评定条件的研究生请于10月23日下午16点之前将相关材料交到研究生辅导员处(学院209办公室),评定表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材料收集表格电子版发到2218147005@qq.com,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八、注意事项
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要在学院的领导下进行,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对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评定资格。
附件1: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计分办法
一、学术论文、专利计分
刊物级别 | 分值 |
Nature、Science | 50(分) |
Nature子刊、Science子刊、Cell | 30(分) |
SCI 1区前20%期刊收录 | 20(分) |
SCI 1区收录 | 16(分) |
SCI 2区收录 | 12(分) |
发明专利授权 | 10(分) |
SCI 3区收录;A类自然科学权威刊物发表 | 8(分) |
SCI 4区;EI核心版收录 | 6(分) |
EI扩展版期刊收录;B类自然科学权威刊物发表 | 5(分) |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CSSCI来源期刊;EI扩展版会议论文收录;实用新型专利 | 3(分) |
具有研究生教育资格的大学学报或一般国家级刊物;发明专利公开 | 2(分) |
省级学术刊物或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学术论文集;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实用新型专利公开 | 1(分) |
二、科技成果获奖计分
获奖级别 | 分值 | |
国家级 | 一等奖 | 30分 |
二等奖 | 25分 | |
三等奖 | 20分 | |
省级(包括省科协优秀论文奖等) | 一等奖 | 20分 |
二等奖 | 15分 | |
| 三等奖 | 10分 |
三、各类竞赛计分办法
获奖级别 | 分值 | 备注 | |
国家级 | 一等奖 | 16分 | 文化体育类比赛参照同类级别的一半计分。团体竞赛获奖,每位成员按照独立完成计分的一半计分。 评上星级宿舍: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分别对应校级一、二、三等奖的一半给每位舍员计分。 |
二等奖 | 12分 | ||
三等奖 | 10分 | ||
省级 | 一等奖 | 10分 | |
二等奖 | 8分 | ||
三等奖 | 6分 | ||
校级 | 一等奖 | 6分 | |
二等奖 | 4分 | ||
三等奖 | 2分 |
四、干部任职计分
经学院认定的学校、学院研究生团学组织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党支委,班长、专硕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加1分,因违纪、工作不力等原因被撤职的则不计分。
附件2:
2014-2015学年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陈庆华 林玉辉
副主任委员:陈振祯
委员(按照姓氏笔画为序):
王菲凤、刘欣萍、陈日耀、杜凯、苏玉萍、金晓英、郑育毅、郭梦羽、钱庆荣、黄腾蛟
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