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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4-18浏览次数:869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1713号),结合我院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复试实施办法:

  1. 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

    事项

    地点

    423日下午14:00

    复试

    福建师大仓山校区30号楼(实验中心大楼)二楼

  2. 参加复试人员

复试人员: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生)均应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每位考生需在复试前通过网银缴纳复试费130https://cwcwsjf.fjnu.edu.cn/

参加复试人员须先携带以下材料于42313:40前到仓山校区30号楼学院209办公室报到。

1.验证材料:①二代身份证;②准考证。

2.提交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本人手写签名);②复试费缴纳成功页面截图打印。

三、复试内容

(一)思想政治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诚信表现、心理健康等方面。

(二)学术水平考查(满分为100分)

1)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共80分)

2)外语听、说能力综合测试(共20分)

每位考生的复试面试环节时间为20-30分钟。

(三)体检待20179月新生入学后统一安排。考生在学院拟录取前,应提交201610月以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要求及诚信承诺书附后)。体检不合格者按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录取办法

1、录取要符合学校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将于5月中旬确定、公布)。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在招生计划内(区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计划)择优录取。总成绩为考生初试总分与考生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后相加之和,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50%+复试面试平均分×复试面试权重50%

2、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我院将按照学校要求通过学院网站等形式公布拟录取名单,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生录取类别

(一)博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二)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于6月5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各学院分党委。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分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

(三)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于6月5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寄达相应招生学院。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四)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其他事项

 1.本办法如与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或校研究生院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校研究生院公布的政策为准。

 2.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领导,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欢迎广大教工学生监督,校监察处电话:0591-22867115,学院监督电话:0591-83426504。

 3.请全体考生复试往返途中注意安全。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30号楼(实验中心大楼)。联系电话:0591-83465225,邮箱:sxdkdksx@163.com,

 4.本办法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相关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体检项目要求及承诺书.doc

 

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4月17日

 

常用链接

0591-22868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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