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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和2018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补缴抵扣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12-31浏览次数:1475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要求,学校针对2017年和2018年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的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下同)基数进行调整和补缴,其中2017年和2018年退休及新增人员的补缴金额按实际在职月数计算。由此产生的养老保险补缴的个人承担部分将在2018年年终绩效工资中进行相应抵扣,个别人员年终绩效工资如不足抵扣,不足部分将在其2019年的工资或退休金中进行抵扣。为方便核对,元旦过后,财务部门将提供年终绩效工资发放和养老保险个人部分抵扣的相关数据,各单位经办人员可前往拷贝数据。

望各位老师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谢谢!

祝全体教职员工新年快乐!



               人事处   财务处

                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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