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宝说案例第114期--反奸防谍,人人有责

发布者:郑滢滢 发布时间:2024-09-03 浏览次数:10

1.案例

宋某是某高校在校学生,一次在浏览国外网站时,通过广告链接,他跳转到某反华政党官方网站并申请加入该政党。注册后,该反华政党邀请宋某以志愿者身份帮助该政党进行拉票、筹款等活动。宋某还关注多个境外反华账号,对相关反华内容进行浏览、转发和评论。国家安全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相关规定,给予宋某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2.特别提醒

我国法律规定,犯间谍罪的依情节轻重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者,判处无期徒刑。大学生应做到明确法律规定,避免知法犯法;爱国爱党,抵制诱惑;若有人进行诱导、蒙骗,及时向国家机关公安机关如实反映;已无意泄露国家机密者,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绝不危及国家利益。举报电话:1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