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师大研〔2019〕51号)和《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闽师研〔2019〕24号,下称《接收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接收人数
我院拟接受推免研究生15人,接收专业为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学术学位)、环境化学、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
二、接收对象和条件
我院可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因为直博生招生占用当年博士招生指标,所以我院直博生的招生工作按照化学一级学科指导委员会的统一要求进行。
三、接收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9月25日到10月20日根据推免生报名情况分期分批面试,届时会提前以电话或者短信方式通知推免生。
(二)复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30号楼(实验中心大楼)。
(三)复试内容及复试方式: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内容包括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
内容包括:(1)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80分),(2)外语听、说能力综合测试(20分)。考核方式为面试,时间为20分钟。
(四)参加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现实情况表现表(见附件3)。
四、录取办法
1、按照推免生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3、我院及时在研招网上向待录取的考生发待录取通知,根据考生网上确认情况,确定并公布拟接收考生名单。名单将在学院网站(http://env.fjnu.edu.cn/)和学院公告栏上公布,参加复试而未被接收的考生学院也将及时反馈信息,请各位考生留意。
4、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对在推免生接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推荐学校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5.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或提交2019年9月1日以来推荐学校医院或其他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体检项目要求见附件1)和《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以推免生身份被我校接收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可享受学校“优秀生源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8000元;确定为《卓越中学教师计划》培养对象的,另外享受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奖学金,每人8000元;直博生享受“宝琛创新奖学金”每人50000元。学校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详见《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yjsy.fjnu.edu.cn/)。
2、学费。按学制年限收费,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
3、本办法如与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或校研究生院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校研究生院公布的政策为准。
4、本方案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看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相关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通畅。
5、学院咨询电话0591-83465225,邮箱:sxdkdksx@163.com;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咨询电话:0591-22867434,校监察处招生复试监督电话:0591-22867115。
6、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30号楼(实验中心大楼)。福州火车站乘坐 K1路/106路 /20路,福州火车南站乘坐124路/503路 /83路/167路到师大站下车即到学校。请全体考生复试往返途中注意安全。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附件 .doc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