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刘芸 发布时间:2023-07-09 浏览次数:10
主题:不能让学生成为牟利的工具,违规合作不可取
案例:2021年12月,江西某高校刘某某等五名教师在未向所在学院报告的情况下,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组织学生参加“低压电工证”考试,从中获取中介费17145元。2022年4月,根据《江西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刘某某等五人受到记大过处分、取消2022年全年绩效考核奖金和两年内职称评定、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相关中介费按有关规定退回,刘某某被免去相关行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