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宝说案例第167期--微信散布谣言被处分

发布者:刘芸 发布时间:2025-12-27 浏览次数:10

一、案例:

2016113日晚,湖南省某县干部黄某上街购物,听见有人呼救称“有人抢劫”,黄某前去追赶歹徒,但没有追上。在返回的路上,黄某听见有人议论,县城近期有人抢小孩,抱上车就跑。回家后,黄某在没有调查事件真实性的情况下,编写了一条“某县城街道上连续发生抢劫和抢小孩案件,抱上车就走”的信息,在微信群和朋友圈发布。这条谣言被广泛转发,引发群众恐慌。后续,黄某因此以“散布谣言故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启示:

个人社交账号绝非“私人领地”,任何未经核实的猜测、情绪化的传言一旦发布,都可能借助身份被放大传播,轻则误导公众、扰乱秩序,重则触碰纪律红线、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