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队、课题组、研究中心、实验室:
根据学校关于2020年暑假有关工作的安排和上级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加强暑假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暑假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加强实验室值班值守
各团队、课题组、研究中心实验室由值班教师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加强实验室的安全巡检。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学院带班领导、学校总值班室和有关部门报告,学校总值班室电话:0591-22868609,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4小时值班电话:0591-22868110,保卫处报警电话:旗山校区0591-22867110,仓山校区0591-83465374。
(二)加强暑假实验室使用管理
1.暑假暂停使用的实验室,在关闭前应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关好门窗、切断水电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汛等工作。
2.各团队、课题组、研究中心继续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复学返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师大实验〔2020〕6号)的要求,做好返校学生进入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1)新启用的实验室应做好以下工作,确保实验室具备开展实验的条件:
①开展卫生清扫和防疫消杀工作,配备必要防疫物资;
②开展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特别是对长期未使用的仪器设备、空调、冰箱、监控报警设备、排气扇、通风橱等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展检查,做好设备调试、维护工作;
③实验室负责人或课题组负责人对所有进入实验室人员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签署安全承诺书。
(2)使用实验室时,需合理安排实验项目,控制实验室人员数量,落实实验室自查和值日机制,做好值日登记。单位应加强实验室的安全巡检,督促实验室落实实验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控措施。
(三)加强对危险源的管理
各实验室应加强危险源管理,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锅炉、压力容器等重大危险源的规范管理,确保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强酸、强碱等危险化学品存放保管安全和规范使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做好科研实验室安全迎检工作
(一)检查范围
各科研实验室和相关场所,重点检查涉及危化品及生物安全的相关场所。
(二)检查标准
(三)工作安排
1.各团队、课题组、研究中心实验室自查自纠(7月20日前)
各实验室对照《福建师范大学实验房间安全自查表(2020)》(附件1)的内容开展检查,重点检查2019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见表1)。对一般性安全隐患,由各实验室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组织整改,做到立行立改。根据自查和整改情况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实验房间安全自查表(2020)》(附件1)(一间一表)、《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并于7月20日20点前发至邮箱liurenpin@fjnu.edu.cn,纸质材料上交至实验中心312室。
表1 2019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问题清单
序号 | 条款号* | 问题描述 | |
1 | 4.2.4 | 实验室值日台账填写随意。 | |
2 | 5.1.1 | 实验室未张贴安全信息牌或安全信息牌信息缺失。 | |
3 | 5.1.3 | 消防通道堆放仪器;实验室逃生门被阻塞。 | |
4 | 5.1.4 | 实验室、药品室无消防喷淋系统、监控等设施;实验室门上无观察窗。 | |
5 | 5.2.1 | 实验室分区布局不合理,实验区与学习区未明确分离。 | |
6 | 5.2.2 | 实验室卫生差;堆放杂物多。 | |
7 | 5.3.2 | 急救药箱离实验室距离远。 | |
8 | 6.2.1 | 存在可能受到化学和生物伤害的试验区域未配置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 | |
9 | 6.2.2 | 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水管总阀关闭。 | |
10 | 7.1.1 | 实验室配电箱普遍被杂物阻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接线板,未采用专用插座供电。 | |
11 | 7.2.1 | 实验人员未穿实验服。 | |
12 | 8.2.2 | 实验室药品柜材质不符合规范或老化锈蚀;配伍禁忌的化学品混放;药品室通风差,气味重;化学品储存柜通气孔被堵。 | |
13 | 8.2.4 | 化学品瓶身标签脱落。 | |
14 | 8.4.1 | 易制毒化学品未严格执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台账信息不全;剧毒化学品无台账。 | |
15 | 8.5.2 | 氢气钢瓶未配置泄露报警装置,建议放入带泄露报警装置及通风功能的气瓶柜中。气瓶柜未通电,柜内泄露报警装置及通风装置均未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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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8.5.3 | 密闭空间小,使用氮气、氦气,缺乏氧气含量报警器。 | |
17 | 8.5.4 | 气瓶无状态标识。 | |
18 | 8.6.2 | 部分废液桶无统一化学实验废弃物标签,无成分信息。 | |
19 | 8.8.1 | 配置试剂无标签或标签不规范;学校无统一的试剂标签。 | |
20 | 11.1.2 | 大型仪器设备无安全操作规程及警示标识。 | |
21 | 12.4.3 | 发热设备管式炉与气体钢瓶距离近。 | |
22 | 12.4.5 | 涉及化学品的实验室使用明火电炉,且无安全防范举措与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的许可。 | |
23 | 其他 | 实验室内生活垃圾与实验室垃圾未分类。 | |
*条款号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检查项目序号
2.由学院分管领导带队进行检查(7月21日-24日)
由学院分管领导带队、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现场检查,核实隐患台账,对一般性安全隐患,督促责任人立行立改,并组织复查,对整改完成的隐患实行销账处理;对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限,提出安全管控措施,逐条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3.学院复查、提交自查自纠工作报告(7月27日-28日)
由学院分管领导带队,对科研实验室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完成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格式见附件3),并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
4.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中院系层面的检查内容,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包括责任体系、队伍建设、安全制度、奖惩、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专业安全、其它相关的常规或阶段性工作归档资料等。将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目录整理汇总后于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前发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邮箱。
5.学校复查(7月下旬-8月上旬)
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开展专项检查。2020年8月学校将组织复查,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各单位针对学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逐条整改落实,形成现场检查整改报告,按时报实验管理科。
6.现场检查(8月-9月)
根据上级检查工作通知,确定现场检查时间,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安全责任
当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开展文明校园总评迎检工作的形势下,各实验室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无小事”,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有力措施,逐级分层落实责任,抓好组织实施,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狠抓工作落实,防范安全风险
各团队、课题组、研究中心要以迎接部分学生返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和文明校园总评检查为契机,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到位,同时针对夏季雷电、暴雨等多发的强对流天气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引发安全事故,化解安全风险。
(三)及时总结经验,促进安全发展
各团队、课题组、研究中心要形成“以查促改,以改促建”的动态机制,及时报送检查相关材料,认真总结经验,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健全单位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学校通知链接】
师大实验〔2020〕11号:http://sysbc.fjnu.edu.cn/ae/6f/c12287a241263/page.htm
师大实验〔2020〕6号:http://sysbc.fjnu.edu.cn/96/93/c12287a235155/page.psp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实验房间安全检查项目自查表(2020).xlsx
3.XX学院(单位)2020年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编写提纲.docx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