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汪清环 发布时间:2020-11-03 浏览次数:940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深刻领会党的创新理论,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师委党校〔2020〕4号),经研究,决定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和物理与能源学院联合举办2020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党的创新理论、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入党前应具备条件和应履行程序,系统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纪律和党员标准,全面把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引导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养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充分运用创新理论、权威数据、鲜活事例、生动话语等,讲清楚党中央坚持全国一盘棋、集中统一领导疫情防控的制度优势,讲清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践行初心使命的生动事迹,讲清楚中国助力全球抗疫、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时间

11月7—11月21日(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1)

三、培训对象

经党组织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见附件2、附件3)。

四、培训形式

专题讲座、观看视频、社会实践、讨论交流、撰写心得、网络学习和自学等形式。

五、培训教材

《入党培训教材》(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定价7元/本)。

六、培训内容

党的“三基”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新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党和国家新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时事政治,意识形态领域相关知识,疫情防控期间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及先进事迹等。

七、培训考核

1、培训学习结束后,每位学员要向分党校提交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

2、参加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大学习”在线平台的正式考试。以学院为单位,在固定地点以闭卷的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APP进行考试,可补考一次,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抽查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八、培训要求

1、各党支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管理,强化纪律,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2、培训班指定两名学生干部具体负责考勤工作。学员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并到负责人处签到或者由负责人点名,负责人及时将学员出勤情况反馈给各党支部和各年级辅导员。弄虚作假或隐瞒者,取消培训资格。

3、本次培训时间较为集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需事先做好书面请假手续,由辅导员老师审核、签字。请假超过2次或未经请假者,取消培训资格。

4、培训学员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讲、认真做好课堂笔记、积极参加小组讨论,不得迟到、早退。上课期间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

5、培训学员必须参加党校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结业,发给党校结业证书;无故缺席考试者将取消学员资格,一年内不得参加党校培训。若考试出现违纪、作弊等行为,则根据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6、培训学员均应参加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大学习”在线平台学习,通过自学自测等方式,提高学习成效。学习期间,每位学员至少参加一次“大学习”平台自测,作为参加网络平台学习的依据。

 

附件1 2020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附件2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单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分校

                               20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