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高校教师黄某某在担任硕士生导师期间,先后多次接受学生家长宴请,并收受学生家长及学生赠送的羊肚菌、蟹卡、茶叶等高档礼品及超市购物卡,折合共计2万余元。
案例分析:黄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黄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暂停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2年。
启示:农历春节将至,全体教职工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要以案为鉴,筑牢“不敢腐”的思想防线;
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款规定:“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