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例:杨某翔,22岁,系某大学大三学生。2022年2月11日,杨某翔在微信群看到一条招聘兼职广告,便通过广告上的联系方式与中介取得联系,商量好相关事宜后,杨某翔将手机银行卡账号及支付宝提供给他人使用,共转移诈骗资金4.8万元,获利400元。杨某翔明知银行卡不能出租、出借、出售的情况下,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并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目前已被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2.启示:暑期将至,不少同学会选择暑期实习充实自己,但在寻找兼职的过程中需擦亮眼睛,在校学生容易被贩卡团伙拉拢、利诱,成为犯罪“工具人”!因此当代大学生需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辨别违法犯罪的能力、建立良好朋友圈,切莫贪图小利,成为犯罪的“帮凶”。一旦发现涉“两卡”犯罪线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