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安全教育  环宝说案例

环宝说案例第176期--贪图小利帮人“过账”,换来刑罚+开除学籍

发布时间:2026-04-01浏览次数:10

一、案例:

20221月,某高校学生A在朋友B的介绍下,用自己的银行卡帮他人过账。介绍人B明知该资金系网络诈骗所得,告诉A只需用本人银行卡过账五万元,就可获得550元劳务费。A先后用自己的银行卡过账四次,共计人民币五万余元。20223月,有关部门联系该校保卫处,将A带到派出所协助调查。最终,A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局取保候审。20226月,经人民法院公开审理,A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同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A同学开除学籍处分。B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二、警示:

1)“两卡”绝不外借、出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绝不能以任何形式借给、租给、卖给他人使用,一旦被用于诈骗、洗钱,本人直接涉案。

2)“帮人过账、赚点佣金”全是陷阱:凡是以“兼职过账”“走流水给佣金”为诱饵的,均是帮助转移诈骗赃款,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绝非“小事”。

3)认清法律后果:出借“两卡”、帮助转账,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信罪,留下案底,影响考公、考研、就业、征信等一生。

4)严守校规底线:一旦触犯刑事犯罪,学校可按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学业、学历、前途尽毁。


常用链接

0591-22868175
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理工楼6号楼
学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