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
2022年1月,某高校学生A在朋友B的介绍下,用自己的银行卡帮他人过账。介绍人B明知该资金系网络诈骗所得,告诉A只需用本人银行卡过账五万元,就可获得550元劳务费。A先后用自己的银行卡过账四次,共计人民币五万余元。2022年3月,有关部门联系该校保卫处,将A带到派出所协助调查。最终,A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局取保候审。2022年6月,经人民法院公开审理,A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同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A同学开除学籍处分。B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二、警示:
(1)“两卡”绝不外借、出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绝不能以任何形式借给、租给、卖给他人使用,一旦被用于诈骗、洗钱,本人直接涉案。
(2)“帮人过账、赚点佣金”全是陷阱:凡是以“兼职过账”“走流水给佣金”为诱饵的,均是帮助转移诈骗赃款,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绝非“小事”。
(3)认清法律后果:出借“两卡”、帮助转账,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信罪,留下案底,影响考公、考研、就业、征信等一生。
(4)严守校规底线:一旦触犯刑事犯罪,学校可按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学业、学历、前途尽毁。